福州新闻网讯 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14日下午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内容将更加紧扣大局、紧贴民生,努力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年内将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开展专题询问。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选择事关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认真回答询问。这一创新之举成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今年的专题询问将在总结去年实践基础上继续举行。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也都紧贴民生。今年拟安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海域使用、旅游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专项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拟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条例、高等教育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也突出了民生优生,将更多精力放在改善完善现行法规上,使地方立法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在今年拟安排审议的9项法规草案中,有6项是修订,包括修订消防条例、人口与计生条例等。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将进行前期调研,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4日讯(记者 李珂)“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加快解决和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合理的退出机制,能有效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保证保障房配给最需要的人。 ”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主席陈阿涟呼吁,当前,亟须在立法、监管等层面对保障性住房退出进行制度设计,使保障性住房逐渐趋于供需平衡。

陈阿涟建议,抓紧制定相关的保障性住房法律政策,加快立法保障,使相关执法部门具有相应的权利保证退出机制的实施;在法律政策制定后,还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健全动态的核查监测体系,银行、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要联网搭建评核机制的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保障对象的数据库,以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的透明度,并建立专门的核查机构。

此外,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形成按困难程度不同实施分类管理的完整保障链,确保各类保障模式有序衔接。支持经济条件改善的保障家庭购置商品房。加大对违规的处罚力度,对违反退出规定者要公开曝光,在法律、行政、经济层面加大处罚力度,并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全面建立申请人承诺机制,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于违反退出规定者要纳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永久退出保障性住房分配系统。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3日报道(记者 李珂)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群体。如果农民工住房问题不解决,他们很难融入城市,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省人大代表、喜浪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温晓红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和市场的调节功能,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温晓红说,在一些城市,农民工自发聚居的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违章建筑多,公共设施不足,环境很差。一些农民工居住的地方拥挤不堪,很多缺乏必要的卫生等设施,有的连基本的通风、透光条件都没有,在火灾、流行病预防等方面存在严重隐患。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我省将加快推进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房工程建设,令人鼓舞。”她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扩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保障范围,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于在城市稳定就业一定年限、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工,在保障性住房上给予市民待遇,比照城市居民收入标准,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参加社保的农民工可优先考虑。

温晓红还建议,政府部门可以借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补贴经验,对农民工租赁出租屋实行补贴,可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经济租用房,并鼓励各地比照廉租房政策,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中村改造、城乡接合部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民工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