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首创 厦著名商标现“台籍”
来源:台海网 2012-10-30 编辑:黄水来
利多 今后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将得帮扶 赖文平表示,台商很多是中小型企业,著名商标的认定相当于“厦门市政府为他们背书”,不仅加强对台企商标的保护,还增加了台湾商品或服务在消费者中的信任度,为他们带来实质上的收益,可谓“好处多多”。因此他也希望,能以厦门为突破点,将来将“暂行办法”推广到福建全省、江苏等地。 此外,陈海疆也列举了台湾地区商标获得厦门著名商标认定后的几个实质性“利好”:例如台湾地区商标获得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后,可以更好地依托厦门市行政资源,保护该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不仅可以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并可申请篮球比分直播: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区域性打假专项行动等。 而且,在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后,今后台湾地区企业申报国家驰名商标也将得到工商部门的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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