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老实肯干、又有本事的人历来是国家的“宝”、民族的脊梁、事业发展的中坚。近来中央反复强调,要重用埋头苦干的人,不让老实人吃亏。这是洞明社会本质、顺应时代潮流、适应事业发展、符合党心民心的正确用人标准和导向,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强烈共鸣。
然而,现实生活中选人用人往往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制度化选人用人的路子。选人用人的标准、条件、程序全程公开,一切由制度、规矩、程序说话。另一条是人选人的路子。这是一条相对传统的选人路子。这条路子要选出优秀的人,取决于选人主体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出色的识人慧眼和公道正派的作风。实践证明,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这条路越来越显示出许多局限性。主要表现为:还沿袭着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稳怕乱等落后用人观念,有时甚至是“会哭的孩子多吃奶”,喊得凶、跑得多的给好处就多。而且这种“关门索骥”和“个人点将”式的选人,难免会受到个人远近亲疏感情因素的影响和识人视野的限制。管理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最佳管理幅度是3~12人,而对于多数主要领导管理使用的人数都在上百人,以人选人的方式用干部,老实人往往是很难走进领导视野的。因此,不让老实人吃亏最为可靠的是走刚性的制度化道路。
要全面大力推行竞争性选拔制度。实践证明,实行以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为主要方式的竞争性选拔,有利于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有利于为埋头苦干、德才优秀的人提供“崭露头角”的机会,有利于消除选人用人中的不公正现象、实现用人的机会平等。同时,这也是现代公务员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通行做法。固然,有少数人以竞争方式上岗后表现一般,但这不能以极少数否定大多数。少数人上岗后表现一般,只能说明竞争性选拔的制度设计具体程序科学化还有待提高,是形式上的不完善,我们不能用改革形式上的不完善来否定改革的方向、否定改革的本质、否定改革的规律。实行竞争性选拔干部应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必须坚定不移走下去,改革绝不能走回头路。
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目前,中央对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方式选人用人已经作了制度安排和规定,并且曾要求过各地以公开选拔方式选用干部的比例要至少占所用干部三分之一以上,党政机关内部出现空缺职位原则上一律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对于这些制度规定和要求,面上执行很不平衡,时冷时热,多取决于主要负责同志的主观认识和意愿,本为制度的刚性安排和刚性要求,非为不可,而实际运行则是既可为亦可不为,刚性的要求弹性化了,使得这些好制度好措施经常被悬空或扭曲。为此,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应加大对下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制度贯彻情况的检查,确保这些制度落实到位,进而为老实人脱颖而出开辟一条宽广的阳光大道。
要实行严格的干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班子、带队伍、聚人才是一个地方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责任,选人用人的原则、标准、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实际效果,理应成为考核一个地方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内容。要建立从上到下的干部工作责任体系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机制,用权必担责,失责必问责。要改变当前考核地方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政绩中重经济要素而轻政治建设尤其是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现象,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竞争性选拔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对于制度措施执行不力、落实打折扣的,造成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干部队伍士气不振、事业发展受阻受挫的,要坚决予以问责,这是落实事业兴旺关键
在人治国安邦之道的根本保证和关键举措。
只有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和民主政治建设本质要求,走制度化、法治化选人用人道路,那些德才兼备、埋头苦干、业绩明显、群众公认的同志才能顺利走到事业发展的前台,进而以一个个活生生的典型例子来昭示和体现这种标准和导向,引领和激励一批又一批“老实人”走立足本职、埋头干事、争创业绩的正确之路来实现人生抱负和价值,老实人不吃亏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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